註解一
2017-02-28
一月普現一切水  一切水月一月攝  諸佛法身入我性  我性同共如來合

「一月普現一切水,一切水月一月攝」:
    禪宗公案:「偷不去」,日本良寬禪師,住在山腳下的一間小茅屋中,過著非常清淡的生活。有天晚上,有一個小偷竟然光顧他的茅廬,結果發現沒有一樣值錢的東西。良寬從外面回來,碰見了這個賊,就對他說:「你也許不遠千里而來,可我這裡實在沒有什麼值錢的東西。但你總不能空手而回,現在,就讓我把身上的衣服當禮物送給你吧!」小偷不知如何是好,可能實在是太窮了,拿了衣服就跑。
    良寬只穿著內衣褲,坐在路邊看月亮,他在心裡默默說道:「但願我能把這美麗的月色也送給他,那該多好!」所以在自身當中,了解了這一個「偷不去」的禪宗公案裡面所指的日本良寬禪師在當下能夠送於小偷,內心裡面這一個真正的一輪明月。
    然而,第二天的早晨,當良寬禪師起床時,竟在門口擺放昨天良寬禪師送給小偷的衣服,不但摺得很整齊,將衣服攤開,竟然洗得非常乾淨,在一旁奉上字條一張,感謝禪師的大愛,這份禮物溫暖他的心,猶如一輪明月溫暖他的心房,從那刻起,感受到被關懷,原來他的心裡也住有明月一輪,所以今後改邪歸正,不行暗路,重新為人。
    從公案中,了解眾人自身皆具足一輪明月,然而眾人何故不自現自身一輪明月?其因乃不明自身體性與萬物共用一個心體,於靈性注入色身,成為個體,由個體展現獨自之私體,當私體起用,則不能達到生命共用心體,因此,眾修行者只追求自身所具足之明月,忘卻真空妙締之實性,當知!眾人自身之實性,與大地眾生之「心體」本來共融,亦是「一月普現一切水」,萬境、萬相、萬物皆同法性,法性同與我生命注入其妙締,然而眾人違背大地萬物共用心體實相義!
    自然契入不了大道之命脈,原因在於自身隨緣真如回歸不了自性本覺,因而無法了達真如實性。
    永嘉大師曰「一月普現一切水,一切水月一月攝」描述自身之性體,於相以「月亮」代表圓滿俱足,又曰「水」,水乃能利益蒼生,亦利益自身無明眾生,若以「月」及「水」兩者合而為一,意指自身大法,如是深廣而殊勝,修行者不明自性「大法」真實本意,因此,覺者藉相喻法。
    常言道:五大,為空大,亦因「空」之實義,方能回歸自性虛靈,眾生執著幻滅之相,卻對自身覺性菩提不能了然,由於覺性菩提不能了然,眾生執著相上諸境,於根、塵交織,無明意識作亂心性則必然也!
  眾生不能流露圓滿無礙之性光,其因乃在於八識田不得明澈,隨著累劫以來無明種性因作妄,心性不明亦然也!因此,對自身「大法」,眾生則難契入也,永嘉大師藉「相」告誡修行者「一輪明月」自身本來具足,若修行者不能了達實相,真如則不能作用,如是之者,終其一生修行,終究與自身性德不相干。
  
「諸佛法身入我性,我性同共如來合」:
    眾人自身本俱足實相妙締,不只在眾人自身彰顯無遺,即使飛禽走獸亦然不缺失,有情、無情、大地萬物共用體性,其體性不外乎受之於「道」所長養,亦由「道」所賦予其生命,生命雖是暫時性,卻乘載虛靈之性,巡禮萬相之真,如來應在一切有情、無情、萬事萬物當中,如其本來、如其應對、如其順於大地一切萬物。
    禪宗公案詩:「趙州八十猶行腳,只為心頭未悄然,及至歸來無一事,始知空費草鞋錢」,因緣起於一位學僧向趙州參禪請法:「宇宙有成住壞空,要是有一天,風吹初禪,水淹二禪,火燒三禪,世界毀壞時,我們的肉身還會不會存在呢?」,趙州禪師回答:「隨他去!」
    趙州對自己的回答卻不能滿意,也因為一直沒有找到更好的體悟,於是出外尋師訪道,因此「一句隨他去,千山走納僧」公案流傳至今。趙州和尚一生參禪悟道,終於「及至歸來」始知萬相、萬物自身私體皆俱「諸佛法身入我性,我性同共如來合」之實意,其實意不外乎為萬物共用一個心體之實相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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